本招标项目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两侧绿化提升项目(一期)已由临汾市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尧行审发【202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汾市尧都区工程事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尧都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汾市尧都区工程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两侧绿化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共6960㎡。其中绿化面积3794㎡,园路铺装面积3166㎡,绿化浇灌面积 3794㎡,景观照明亮化面积6960㎡,花池树池 260.6m,儿童趣味景墙 12.2m,文化墙1 组,立体标识 2 组,儿童活动器械 1 套,景石 5 组,配套景观排水、坐凳、垃圾桶、安全文明标识等设施.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改造提升及园路建设,配套给水、电气、绿化浇灌、景观照明亮化等工程。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计划总投资:805.4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名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5、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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