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24年集气站目视化标识专项治理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站场目视化设计规定》、《长庆油田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管理细则》、《第四采气厂现场安全目视化指导手册》等标准、制度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对作业一区苏6-5站、苏36-2站、苏36-4站、苏36-6站,作业二区苏54-1站、苏54-2站(含苏54-2站扩建区)、苏6-2站、苏6-6站共8座集气站风险告知牌、告知橱窗、目视化看板,以及管线、阀门、设备仪器的名称、开关状态标识等安全目视化标识进行更新和维护。因苏36-5站、苏36-3站、苏6-3站3座集气站2023年技术改造时对改造区域已按新标准实施了目视化改造,2024年对未改造区域目视化看板、标识等一并进行改造。对未集中整治的集气站及气井目视化标识标牌等存在问题项目进行零星维修、更换。
2.2招标范围:
作业一区6-5站、苏36-2站、苏36-4站、苏36-6站、苏36-5站、苏36-3站、苏6-3站七座集气站改造及其它集气站、单井、道路零星补充、维修;作业二区苏54-1站、苏54-2站(含苏54-2站扩建区)、苏6-2站、苏6-6站四座集气站改造及其它集气站、单井、道路零星补充、维修。项目预计金额154.5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名称: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作业一区集气站目视化标识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编号:ZY24-XA404-FW461-1
第一标段内容:预计金额78.9355万元(不含税、含HSE等费用),区域为第四采气厂作业一区所辖集气站、单井、道路。
第二标段名称: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作业二区集气站目视化标识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编号:ZY24-XA404-FW461-2
第二标段内容:预计金额75.6385万元(不含税、含HSE等费用),区域为第四采气厂作业二区所辖集气站、单井、道路。
投标人可报名以上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1名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四采气厂管辖区块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广告设计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广告设计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负责人1人。现场施工人员5人,至少1人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具有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内(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24年集气站目视化标识专项治理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站场目视化设计规定》、《长庆油田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管理细则》、《第四采气厂现场安全目视化指导手册》等标准、制度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对作业一区苏6-5站、苏36-2站、苏36-4站、苏36-6站,作业二区苏54-1站、苏54-2站(含苏54-2站扩建区)、苏6-2站、苏6-6站共8座集气站风险告知牌、告知橱窗、目视化看板,以及管线、阀门、设备仪器的名称、开关状态标识等安全目视化标识进行更新和维护。因苏36-5站、苏36-3站、苏6-3站3座集气站2023年技术改造时对改造区域已按新标准实施了目视化改造,2024年对未改造区域目视化看板、标识等一并进行改造。对未集中整治的集气站及气井目视化标识标牌等存在问题项目进行零星维修、更换。
2.2招标范围:
作业一区6-5站、苏36-2站、苏36-4站、苏36-6站、苏36-5站、苏36-3站、苏6-3站七座集气站改造及其它集气站、单井、道路零星补充、维修;作业二区苏54-1站、苏54-2站(含苏54-2站扩建区)、苏6-2站、苏6-6站四座集气站改造及其它集气站、单井、道路零星补充、维修。项目预计金额154.574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名称: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作业一区集气站目视化标识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编号:ZY24-XA404-FW461-1
第一标段内容:预计金额78.9355万元(不含税、含HSE等费用),区域为第四采气厂作业一区所辖集气站、单井、道路。
第二标段名称:长庆油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作业二区集气站目视化标识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编号:ZY24-XA404-FW461-2
第二标段内容:预计金额75.6385万元(不含税、含HSE等费用),区域为第四采气厂作业二区所辖集气站、单井、道路。
投标人可报名以上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1名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四采气厂管辖区块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广告设计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广告设计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负责人1人。现场施工人员5人,至少1人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具有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内(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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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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