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用地土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土地需求开展土地征收组卷工作,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工程永久占地 2365.49亩;临时占地235.83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文安县潘庄子村至赵王新河汇合口;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其中自签订合同5个月内须提交满足上报要求的所有成果。
2.2招标范围:对项目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勘测定界(直至取得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勘测定界验收报告与验收意见)、土地组卷(直至取得自然资源部的用地批复)、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论证(直至取得自然资源厅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直至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征占湿地(直至取得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并由人民政府批准)、石油管线专项(直至取得国土资源部批复)、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直至取得自然资源部审批)、使用林地审核技术服务(直至取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征地社稳评估编制及报批(协调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会,通过审查,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服务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过程中咨询服务,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设用地土地组卷或土地技术咨询或永久占地勘测定界或征占湿地审批手续或征占林地审批手续或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石油管线专项或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或国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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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4 09:00 至 2024-04-2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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