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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儿童医院强生100NX灭菌器单次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儿童医院强生100NX灭菌器单次维修

 二、项目编号:FS202422

  三、项目归口部门:西安市儿童医院器械科

  四、采购预算:95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近三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税收缴纳证明:近三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提供驻扎西安市≥20名维修人员,提供在西安市内社保缴纳证明及国家相关部门培训证书文件或厂家培训证书,提供维修人员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事业单位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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