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4年度城乡供水水质监测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9万元
5、最高限价:29万元
6、采购需求:目前,我县现有城东水厂、新城水厂、凯发水厂3座地面水厂,取水水源地4处,其中:主供水源地2处,即:苏北灌溉总渠板湖水源地、潮河公兴水源地;备用水源地2处,即:通榆河北陈水源地、苏北灌溉总渠陈集水源地。按照《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盐城市城镇供水管理办法》要求,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监测,并定期公布水质情况。为此,拟计划对全县2024年度水源地原水、地面水厂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含农村管网点末梢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出具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具体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2024年1月份至2024年12月份,常规项目按月监测(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0天),其他监测具体按照项目需求监测,监测后须出具具有CMA标志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分析报告根据甲方需求提供)。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或其内设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CMA资质(如系内设机构具有CMA资质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内设机构的关系证明文件),通过CMA计量认证项目必须全覆盖本次招标所需的检测项目。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8:30至 2024年4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