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点餐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NWTZ-F30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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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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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楚雄点位点餐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 |
拟利用我部房屋(面积约360平方米),开设1个点餐餐厅,设置1个服务点位,面向全单位人员进行餐饮服务保障,包含小吃、中餐、饮品等,主要为人员误餐、加班、家属来队以及休息时间提供相应保障,其中,禁止售卖日用品、烟酒及其它与餐饮无关的商品。 |
云南楚雄(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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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昆明点位点餐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 |
拟利用我部房屋(面积约150平方米),开设1个点餐餐厅,设置1个服务点位,面向全单位人员进行餐饮服务保障,包含小吃、中餐、饮品等,主要为人员误餐、加班、家属来队以及休息时间提供相应保障,其中,禁止售卖日用品、烟酒及其它与餐饮无关的商品。 |
云南昆明(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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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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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楚雄点位70万元/年;昆明点位50万元/年。
3.本项目一标段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本项目二标段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能兼中两个标段,若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一至标段二的顺序中标,另一标段顺位递补。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2.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八)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04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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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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