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方田乡2023年灾后水毁修复项目已由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宁发改【2024】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方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方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化县方田乡方田村、朱王村、泗溪畲族村;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方田乡2023年灾后水毁修复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8708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黑名单或被禁止参与投标的相关记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元人民币。
3.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3日08:00:00至2024年04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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