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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100-00889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3

包名称:肉类(猪肉类)采购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服务要求内容为必须满足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食材质量相关要求

猪肉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无淤血及毛发。所配送肉类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肉类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肉类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猪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不得提供老母猪肉、老公猪肉、各类病猪、瘟猪。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

交货时间: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需求时间准时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及条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验收合格后45天,每月支付一次。结账时成交人按时提供发票,送货单等,并且所盖公章与供货公司名称一致。

     

★5

售后服务:在验货过程中,供应商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产品流入采购单位,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

送货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校内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保证送货时间准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供应商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2.要求成交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供货时成交人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每批次产品有效的合格证明或检测、检验报告。

     

★7

不可抗力: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商中断配送服务的,在此期间,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包组内的配送货物内容进行调整。

     

★8

供货方责任:

采购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其他要求(一)

1.供货方必须保证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以供查验(无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包组此项不适用);

2.对供货方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并按上述程序重新选定新成交单位。

3.供货方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章,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采购人,要求送货人员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4.供货方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采购全额10%向需方予以补偿。

5.供货方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需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6.供货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需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需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成交单位不得提前终止合作,如提前终止合作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需方提出申请,经需方同意方可,但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7.供货方所送物品质量及品牌必须按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为准,不准改动,违者按当天全额10%向需方予以补偿。

8.供货方所送物品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三天上交调价申请,待需方给予回复。

9.供货方所送物品到需方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供应商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10.供货方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如果价格高于市场价,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供货方必须按需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10%对需方予以补偿。

12.供货方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按当天供货全额10%对需方予以补偿。在协议期间发生上述行为超过3次(含)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投诉的,给就餐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供货商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处3000元以上罚款。

14.供货方应按需方指定时间段为需方送货,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送货时间不可迟于约定时间的1个小时,若送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1个小时,需方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方原因送货超时对需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若供货方不能承担损失的,需方有权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

其他要求(二)

一、如果供方超过三次(含三次)未按时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需方将组成价格监督机构,不定期对食品原料零售价进行采样并与供方供货价格进行比对,采样地点为需方三公里半径内连锁生鲜超市。如果供方实际供货价格超过采样价格的 %,(双方协商确定),则需约谈供方,重新确定供货价格并执行必要罚则(双方另行确定)。

三、发生以下情况,买方有权停止该卖方供货,解除合同:

1.不能按时送货或数量不足、质量不好的次数一年内达到3次或3次以上。

2.不能按要求的时间更新相关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证件。

3.恶意停供,严重影响开餐。

4.提供有问题的食品。

     

★11

费用结算

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物价局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超市),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按照采购人入库明细按月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5

包名称:鸡蛋及调料类采购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服务要求内容为必须满足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食材质量相关要求

蛋类:鲜鸡蛋。禽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

调料类: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

交货时间: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需求时间准时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及条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验收合格后45天,每月支付一次。结账时成交人按时提供发票,送货单等,并且所盖公章与供货公司名称一致。

     

★5

售后服务:在验货过程中,供应商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产品流入采购单位,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

送货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校内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保证送货时间准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供应商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2.要求成交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供货时成交人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每批次产品有效的合格证明或检测、检验报告。

     

★7

不可抗力: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商中断配送服务的,在此期间,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包组内的配送货物内容进行调整。

     

★8

供货方责任:

采购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其他要求(一)

1.供货方必须保证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以供查验(无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包组此项不适用);

2.对供货方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并按上述程序重新选定新成交单位。

3.供货方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章,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采购人,要求送货人员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4.供货方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采购全额10%向需方予以补偿。

5.供货方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需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6.供货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需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需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成交单位不得提前终止合作,如提前终止合作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需方提出申请,经需方同意方可,但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7.供货方所送物品质量及品牌必须按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为准,不准改动,违者按当天全额10%向需方予以补偿。

8.供货方所送物品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三天上交调价申请,待需方给予回复。

9.供货方所送物品到需方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供应商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10.供货方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如果价格高于市场价,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供货方必须按需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10%对需方予以补偿。

12.供货方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按当天供货全额10%对需方予以补偿。在协议期间发生上述行为超过3次(含)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投诉的,给就餐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供货商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处3000元以上罚款。

14.供货方应按需方指定时间段为需方送货,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送货时间不可迟于约定时间的1个小时,若送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1个小时,需方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方原因送货超时对需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若供货方不能承担损失的,需方有权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

其他要求(二)

一、如果供方超过三次(含三次)未按时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需方将组成价格监督机构,不定期对食品原料零售价进行采样并与供方供货价格进行比对,采样地点为需方三公里半径内连锁生鲜超市。如果供方实际供货价格超过采样价格的 %,(双方协商确定),则需约谈供方,重新确定供货价格并执行必要罚则(双方另行确定)。

三、发生以下情况,买方有权停止该卖方供货,解除合同:

1.不能按时送货或数量不足、质量不好的次数一年内达到3次或3次以上。

2.不能按要求的时间更新相关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证件。

3.恶意停供,严重影响开餐。

4.提供有问题的食品。

     

★11

费用结算

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物价局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超市),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按照采购人入库明细按月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1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6

包名称:水产类采购、半成品及冻货类采购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服务要求内容为必须满足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食材质量相关要求

一、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鱼、虾等。海水鱼类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00),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二、半成品及冻货类: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冻品,但应保存完好不得出现僵尸肉,僵尸鱼等。所提供商品必须有食品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应保持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和形状,不得有其他变异颜色或腐烂变质和反复冷冻,解冻产品净含量不小于95%。产品解冻后无异味和杂质,大小均匀,组织细密紧至。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独立包装,不得出现包装破损,产品流出,包装标签必须显明的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和方法等。包装还应满足保护食品感观的特性,保护食品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影响,并能与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物质隔离。运输前应对进出货物的容器、车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产品独立装箱不与其他产品直接接触。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和撞击,并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装运。供应商除速冻水产品以外的其他速冻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

三、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纯牛奶、酸奶等。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送达食堂时间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保湿灭菌处理过的),运输所用车辆应为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四、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豆浆等。豆制品无防腐剂、卤水豆腐,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

交货时间: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需求时间准时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付款方式及条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验收合格后45天,每月支付一次。结账时成交人按时提供发票,送货单等,并且所盖公章与供货公司名称一致。

     

★5

售后服务:在验货过程中,供应商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产品流入采购单位,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

送货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配送专用车辆,带有配送公司统一标识,并按校内要求规范行驶及停放,保证送货时间准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地点(库房和后厨)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供应商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2.要求成交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供货时成交人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每批次产品有效的合格证明或检测、检验报告。

     

★7

不可抗力: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商中断配送服务的,在此期间,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包组内的配送货物内容进行调整。

     

★8

供货方责任:

采购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其他要求(一)

1.供货方必须保证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以供查验(无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包组此项不适用);

2.对供货方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并按上述程序重新选定新成交单位。

3.供货方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章,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采购人,要求送货人员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4.供货方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采购全额10%向需方予以补偿。

5.供货方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需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必须按采购人单位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配送服务。

6.供货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需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需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成交单位不得提前终止合作,如提前终止合作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需方提出申请,经需方同意方可,但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7.供货方所送物品质量及品牌必须按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为准,不准改动,违者按当天全额10%向需方予以补偿。

8.供货方所送物品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三天上交调价申请,待需方给予回复。

9.供货方所送物品到需方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并负责卸货,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员执行膳食管理科出入库相关制度,供应商要做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价格、配送时间效力等)。

10.供货方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如果价格高于市场价,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供货方必须按需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10%对需方予以补偿。

12.供货方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按当天供货全额10%对需方予以补偿。在协议期间发生上述行为超过3次(含)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投诉的,给就餐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供货商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处3000元以上罚款。

14.供货方应按需方指定时间段为需方送货,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送货时间不可迟于约定时间的1个小时,若送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1个小时,需方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方原因送货超时对需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若供货方不能承担损失的,需方有权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

其他要求(二)

一、如果供方超过三次(含三次)未按时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需方将组成价格监督机构,不定期对食品原料零售价进行采样并与供方供货价格进行比对,采样地点为需方三公里半径内连锁生鲜超市。如果供方实际供货价格超过采样价格的 %,(双方协商确定),则需约谈供方,重新确定供货价格并执行必要罚则(双方另行确定)。

三、发生以下情况,买方有权停止该卖方供货,解除合同:

1.不能按时送货或数量不足、质量不好的次数一年内达到3次或3次以上。

2.不能按要求的时间更新相关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证件。

3.恶意停供,严重影响开餐。

4.提供有问题的食品。

     

★11

费用结算

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物价局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超市),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按照采购人入库明细按月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依法不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法规原文截图。

三、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5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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