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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镇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3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规划要求

1. 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及辽宁省、锦州市和北镇市“十四五规划”,落实国家发改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相关指示精神。

2. 结合北镇新型城镇化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确定北镇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空间格局和重点任务。

3. 将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重点针对存量未落户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

4. 积极培育和挖掘特色产业体系,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完善市政设施体系,补齐县城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养老托幼、文体、社会福利等设施配套,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能力,提高居民宜居水平,提升城市区域核心竞争力。

※(二)提交成果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

1.前期调研:合同签订后1个月;

2.规划编制思路:前期调研结束后0.5个月;

3.规划初稿:编制思路确定后2个月;

4. 规划成果:初稿完成后2.5个月。

(三)工作队伍要求

规划编制工作是系统性工作,项目负责人需要具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应少于7人(不含项目负责人)。规划编制团队应前期开展实地勘察走访调研,定期向发改局汇报项目进度和工作思路,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请登录)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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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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