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采购条件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护栏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此次采购采用谈判采购模式。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护栏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标段划分及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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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使用时间(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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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 |
HLCL标 |
护栏板、立柱、紧固件及配件 |
/ |
吨 |
25000吨 |
起讫桩号(K811+000- K990+052.935含相应连接线)主要涉及供货地区 |
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以项目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
2.3 采购内容: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交安工程用护栏主材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护栏板、立柱、防阻块、螺栓等),HLCL标约25000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波形梁钢护栏生产制造商。
(2)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此次项目谈判。如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需法定代表人澄清明确一家单位参与谈判,如出现控股、管理关系,需控股母公司澄清明确一家单位参与遴选,否则作无效处理。
(3)护栏主材(指护栏板、立柱)需至少取得由CTVIC或CCPC颁发的《交通产品认证证书(热浸镀锌波形梁钢护栏)》与《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热浸镀锌波形梁钢护栏)》。
3.2.财务: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以公告发布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为准)。
3.3.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高速公路项目的同类产品(波形护栏、立柱均为热浸镀锌)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经营业绩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备查)。
3.4.产线:
生产线(生产产品为护栏或立柱)不少于3条,镀锌池不少于1个(镀锌池容量不小于15m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备查)。
3.5.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及法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本项目供货护栏主材必须为热浸镀锌生产出的成品(护栏板、立柱主材的成型以及热浸镀锌生产工艺不允许委托代加工),成品可根据项目需求增加浸塑防腐层。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00时前,(请登录)谈判采购文件。
5.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0: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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