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常财基金办〔2019〕1号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绩效考核办法、常人才办〔2020〕9 号《关于印发常州市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对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参股子基金进行绩效评价。本次共需对23只基金进行绩效评价,其中产业基金参股子基金11只,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12只,完成考核后需按照要求编制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由2家服务单位分别完成23只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企业管理咨询);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