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SZF2024-0403
2.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一包35.7万元(叁拾伍万柒仟元整)
二包27.7万元(贰拾柒万柒仟元整)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价,含货物的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货物数量按单位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4.招标控制价:所提供食材以市场零售价格为基础报出总下浮率,总下浮率≥9%
5.采购需求:一包:某单位1部门对2024年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面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冻类、豆制品、奶制品、饮品类、调味品类、家禽类、蛋类、干货类、杂货类等)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某单位2部门对2024年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面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冻类、豆制品、奶制品、饮品类、调味品类、家禽类、蛋类、干货类、杂货类等)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1.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
1.7供应商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8供应商须提交诚信承诺书。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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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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