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治聊城》电视节目及《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45万元,其中包一为《法治聊城》电视节目:30万元,包二为《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1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其中包一为《法治聊城》电视节目:30万元,包二为《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1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法治聊城》电视节目及《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法治聊城》电视节目及《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45万元,其中包一为《法治聊城》电视节目:30万元,包二为《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1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其中包一为《法治聊城》电视节目:30万元,包二为《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1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法治聊城》电视节目及《大众日报》政法专栏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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