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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丽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0 收藏项目

银河丽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银河丽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无【无】第无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东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东部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无【无】第无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河丽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3条市政道路,分别为银河丽湾北侧道路、银河丽湾西侧道路、银河丽湾东侧道路(东新大道断头路);银河丽湾西侧道路长约410m、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m;银河丽湾北侧道路长约550m、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m;银河丽湾东侧道路(东新大道断头路)长约280m、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及综合管廊(不含燃气)。

2.4计划勘察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1)勘察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1)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支护体系(如有)、完成施工图绘制及审查等。2)岩土工程勘察,包括管线勘察、初勘、详勘及审查、补勘、外业见证,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2)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并通过)、BIM设计、工程变更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专项设计。(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及施工配合工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最新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满足项目业主、设计、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最新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满足项目业主、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应为注册在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时须为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0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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