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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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台) |
预算/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是否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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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儿童视力筛选仪 |
产品主要功能:具有等效球镜度、柱镜度、柱轴、瞳孔大小范围、瞳孔距离、球镜度,斜视功能 |
1 |
19.9万元 |
30日历天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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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儿童超声骨密度仪 |
检测部位:桡骨、胫骨 |
1 |
19万元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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