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本项目租赁福贡县公司异地任职三级经理周转住房一套,面积约110平方米左右(面积浮动不超±10平方米),位于福贡县城区。
1.2本项目不含税预估金额为:70,876.80元,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1.3预计合同执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1.4采购包的划分: 本次询价不划分采购包。
1.5是否框架采购:否。
1.6项目编号:YNYD202405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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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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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房屋租赁 |
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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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房屋租赁)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自然人无需提供) 5、出租的房屋产权清晰,须具有独立产权或合法出租权(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房产证或街道社区村委会房屋所有权证明等。产权属共同所有人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说明文件(授权书)。属于转租类型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说明) 6、应答人须承诺出租房屋无相关产权或使用权纠纷;如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应答人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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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于2024年4月23日12时00分至2024年4月28日12时00分与李老师联系,(请登录)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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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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