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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路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收藏项目
1 招标公告内容

采购公告

平潭县君山镇北港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北港路灯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北港路灯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泰三岩招【2024041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审金额(元):165449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2213.0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预算审核价×(1-K)。计算过程:165449×(1-8%)=152213.08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北港路灯修复工程

1.00

152213.08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和采购文件第五章。

6.采购文件获取期限:

报名期限:2024年4月23号至202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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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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