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食堂标识标牌制作及部分生活服务场所文宣制作采购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包件1:某部宿舍楼、通信楼和部分生活服务场所文宣制作采购,采购内容为宿舍楼、通信楼和部分生活服务场所文宣制作(具体规格型号及质量技术标准以最终清单为准)。采购的限价为96.5万元,交货期为30天,质保期为5年。
包件2:某部食堂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采购内容为食堂楼梯扶手清洗贴膜,明档餐厅包柱、宣传标语等,陆灶区顶部双面背板木色改灰色、立体造型发光灯箱等,餐厅物件桌旗、民俗手工艺展示等,后厨制度牌(具体规格型号及质量技术标准以最终清单为准)。采购的限价为35万元,交货期为30天,质保期为5年
报价方须对包內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名二个包件,兼报兼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
(一)报名受理时间:2024 年4 月 24日至2024年4 月28 日(0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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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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