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城南路(富康路至校场路)、金沙路(红山路至金福二路)、榆阳西路(榆林大道至文化路)供热管网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城南路(富康路至校场路)、金沙路(红山路至金福二路)、榆阳西路(榆林大道至文化路)供热管网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7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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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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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关于长城南路(富康路至校场路)、金沙路(红山路至金福二路)、榆阳西路(榆林大道至文化路)供热管网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2,500.00 |
47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城南路(富康路至校场路)、金沙路(红山路至金福二路)、榆阳西路(榆林大道至文化路)供热管网工程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城南路(富康路至校场路)、金沙路(红山路至金福二路)、榆阳西路(榆林大道至文化路)供热管网工程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谈判并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检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险一金中一项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每年度各一份共两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信用承诺书代替谈判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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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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