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与系留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中选1名参选人。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与系留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设备及服务。产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等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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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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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 |
含四本振4W收发机,内置Ka调制解调器,FDD Band3,2*500mw发射功率,3dBi全向鞭状天线,300Wh可拆卸锂电池,背包,军用运输储运箱,备件(含6dBi全向吸盘天线及馈线)。 |
3套 |
河北省 |
参选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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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留无人机系统 |
系留无人机空中系统1套 |
1套 |
河北省 |
参选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改装、全部软硬件系统的到货、部署、调试,具备初验条件。 |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如参选人任意一项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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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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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 |
元/套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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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留无人机系统 |
元/套 |
600000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须具备2项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销售经验。
2.1.4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须具备2项系留无人机销售经验或系留无人机系统集成实施经验。
2.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参选产品(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和系留无人机系统)涉及的LTE基站均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说明: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中涉及的LTE基站须为参选人生产,系留无人机系统中涉及的LTE基站可以为参选人生产或购买。
2.1.7参选产品(KaLTE一体化卫星便携基站)须具备国家频率主管部门颁发的Ka频率使用许可证或具备Ka频段卫星运营商对参选产品的入网授权文件。
2.1.8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1.9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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