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洪汝河治理工程已由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0〕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洪汝河治理工程是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之一,也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工程之一。其中洪汝河治理工程大洪河治理、洪河分洪道治理(河南段)工程由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洪河分洪道治理(安徽段)工程由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实施。工程通过疏浚河道,退建和加固堤防,治理险工,修建堤顶道路,加固、新建、重建各类跨河和穿堤建筑物,提高洪汝河流域的防洪除涝能力,形成较完善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使大洪河及洪河分洪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项目涉及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信阳市淮滨县,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阜南县。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洪汝河治理工程大洪河治理及洪河分洪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服务,投资估算为200万元,主要包括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和设计变更,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依据有关报告成果,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初期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各阶段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评价;对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情况及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明确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含水利水电)。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服务项目。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参与本工程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均不得承担该项目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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