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木兰工贸有限公司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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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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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木兰工贸有限公司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56801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派的项目经理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备注:如投标单位当地实行人员证件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可见,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报名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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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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