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生产准备场内防爆电瓶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生产准备场内防爆电瓶车采购
(2)招标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390
(3)建设工程名称:惠州LNG接收站项目
(4)建设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委会洪埔村白沙湖段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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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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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400000707523390 |
生产准备场内防爆电瓶车采购 |
本项目采购三种防爆车型:5座防爆电瓶车(全封闭)8辆,8座防爆电瓶车(无车门)2辆,5座防爆电动皮卡(全封闭)1辆。所有电瓶车均需做防爆处理且整车防爆性能应满足相应要求,此外所有电瓶车在车辆配置方面还应当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厂内防爆电瓶车技术要求》。 |
2.3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50天内完成所有合同设备交付。(发货前需提前15天通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发货,未经招标人同意发货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委会洪埔村白沙湖段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电瓶车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表。(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书复印件和《投标函》为准)
3.1.2 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被有权机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2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防爆电瓶车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或工作范围描述页等关键页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日期: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16: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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