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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众创孵化中心(西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众创孵化中心(西区)监理已由 阳原县行政审批局、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发改初设【2023】3号、阳行审建【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CGJZJK-G;项目名称:河北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众创孵化中心(西区)监理;建设单位:阳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阳原经济开发区;项目概况:众创孵化中心(西区)1#、2#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6038.98平米、2#厂房建筑面积为6038.98平米;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及保修阶段完毕为止;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对该项目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保修阶段:跟踪运行使用状况并定期回访;发现问题组织相关单位现场检查;参与鉴定质量状况和确定质量责任;督促承包单位整改维修,直到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督促承担单位履行工程保修义务;签发保修完工证书、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4月1日至今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2 12:00至2024-04-27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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