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六车用汽、柴油采购项目业主为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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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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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油 |
92号 |
410 |
GB17930-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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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5号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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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油 |
0号 |
130 |
GB19147-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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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号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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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号 |
28 |
交货地点:晋城市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凤矿加油站
交货期:按买方需求分批次送货,合同数量供完为完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汽油、柴油);
②投标人或其合作运输方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持证方为投标人合作运输方,则投标人需提供双方有效期内的合作运输协议。
拟投入本项目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所需证件: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的行车证、运输车辆罐体的罐检报告。
③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营销资质证明;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汽油销售业绩1000万元以上;柴油销售业绩1000万元以上,累计销售业绩2000万元以上。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2 17:30至2024-04-29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4-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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