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科研课题项目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冀交办科〔2024〕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肃宁县、河间市、献县、青县,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最终确定地点为准。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完善枢纽北京、衡水往返沧州方向),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枢纽互通),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 96.46km。全线设特大桥 1 座、大桥 2 座、分离式立交 19 座,枢纽互通式立交 8 座,服务区 2 处,停车区 1 处,养护工区 2 处,收费站 5 处,管理分中心 1 处。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7 米。 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科研课题,共划分为9个标段,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9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2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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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两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8 09:00 至 2024-04-0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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