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山钢余热民生与渔业融合利用EPC项目经理部现采购施工需用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片区,利用山钢(日钢作为备用)余热资源,从厂区出线,沿着沿海路向北敷设,沿着老沿海路、厦门路、马家村、李家村、桥东头村、刘家湾赶海园等,埋设约35公里供热管网,配套换热站、加压站、直热机、换热器、水泵等设备,设置零星设备及管网。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管件,具体内容见报价人须知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产品质量:报价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具有近两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技术鉴定合格证书。
3.1.3供货业绩:报价人需出具近三年两家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认证证书:报价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1年内不存在由于质量、违约、违规等;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3.1.7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垫资能力不低于500万元。
3.1.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公告时间
4.1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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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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