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邹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681000202402000056 项目名称:邹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邹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 |
2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3、生产商投标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含附表);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二类设备为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册证(含附表)、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逐级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17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原厂保修至少两年;国家或行业质保标准或企业承诺的质保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3、生产商投标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含附表);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二类设备为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册证(含附表)、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逐级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5日8时0分至2024年4月1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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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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