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工交能源[2023]33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岸修复工程两部分内容。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针对玉带河上游(汉江南源)开展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主要对农田生态修复型岸带进行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及陆域缓冲区修复,修复河流(单岸)长度为 3340m;生态护岸修复工程针对玉带河上游(汉江南源)共计 2072m 河流(单岸)进行生态护岸修复;
2.3 项目投资总额:6968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9687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3j37ip72l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3j37ip72l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汉水源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 施工标段申请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25日 00时00分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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