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庄府巷22号内商业用房运营管理合作伙伴招商。
(二)项目概况
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庄府巷22号内商业用房紧邻中山路步行街,其中4至7楼及2楼办公室共建筑面积6687㎡,室内为普通装修,拟打造为集休闲、茶艺、娱乐、传媒等综合性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本项目运营管理合作伙伴,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二、项目合作模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引进具备休闲、茶艺、娱乐、传媒运营经验的合作伙伴,全权负责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暂定),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遴选择优确定的合作伙伴每年应上交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320 万元,按季度预交,并在每个季度首月5日前交纳,每个会计年度统一清算,其逾期交纳或交纳不足的招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并要求其限期补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遴选择优确定的合作伙伴应于签订合作协议前,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至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合作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项目意向合作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1.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法人,公司经营范围需具备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娱乐性展览、市场营销策划、茶具销售等业务。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近三年来无诉讼、仲裁、被执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记录。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单位,请携带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 4 月 22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请登录)领取《公开招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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