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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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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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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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 |
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
6.1报名期限:2024年04月20日上午09:00起至2024年04月24日下午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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