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安置区项目(北部安置区A地块兴和社区安置点一期项目)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罗发改设计【2021】2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罗山县交运发展有限公司 ,(请登录)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投资、银行融资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安置区项目(北部安置区A地块兴和社区安置点一期项目)景观工程
2.2招标编号:XYZH-2024-12
2.3建设地点:位于罗山县江淮生态城,东侧靠近纵北八路,南临龙池大道,西临罗湖东路,北临北纬西二路。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安置区项目(北部安置区A地块兴和社区安置点一期项目)景观工程,项目东侧靠近纵北八路,南临龙池大道,西临罗湖东路,北临北纬西二路。包含园建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门卫及配套用房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智能化工程。
2.5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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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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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标段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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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理标段 |
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
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
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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