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莒南县国鑫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莒南县彭家扁山片区城市更新EPC项目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彭家扁山片区位于莒南县中心城区北部,本项目预算约47249.11万元,招标内容包括设计、土建、装饰、安装、抗浮锚杆、支护、降水及电梯等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设计周期180天,施工工期730天; | |
| 5.预算金额:约47249.11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财务及人员能力,须具有:(1)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满足);(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满足);2、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备案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7时分理处,备注:项目名称00分00秒 到 2024年04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莒南县彭家扁山片区城市更新EPC项目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