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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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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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院区变电站设备运行维护管理项目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一家供应商承担整个院区变配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巡检维修等服务。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进场服务;合同服务期2年。 |
山东省青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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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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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9.6万元。
年度最高限价为:49.8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其许可类别和等级中应同时包括承修类四级(或以上级)和承试类四级(或以上级)。
说明: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为:
①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
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
五、公告媒介
(请登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期限: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4月26日,每天8: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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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