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52526-NMGXS-CS-20240001
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付东升采石场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5,545.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乌珠穆沁旗付东升采石场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25,545.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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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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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西乌珠穆沁旗付东升采石场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25,54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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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乌珠穆沁旗付东升采石场草原植被恢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乌珠穆沁旗付东升采石场草原植被恢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水工环类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岩土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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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