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县岘山镇星光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岘山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星光水闸:1.水闸除险加固:原溢流堰堰体充填灌浆,堰体部分拆除,外包钢筋砼护砌,上游铺盖5.0m,消力池11.0m,海漫20.0m,上下游翼墙10m;机耕桥宽5.0m,桥总长84.0m。2.左岸设1台D60-6水轮泵,右岸设1台D80-4水轮泵,左岸设1座电灌泵房。3.水闸设15扇泄洪闸,采用2.5×5.0m平面钢闸门。4.电气设备改造;增设柴油发电机。5.水闸两岸上游护岸100m,下游护岸100m。6.水闸上下游河道疏浚、清障。7.完善安全监测设施、水情自动测报设施及信息化管理设施,新建防汛仓库、管理房、防汛公路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和图纸。)上游护岸30m,下游护岸50m。7.右岸灌溉渠拆除重建50m。8.水闸上下游河道疏浚、清障。9.完善安全监测设施、水情自动测报设施及信息化管理设施,新建防汛仓库、管理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和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工程。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拟任技术负责人及拟任专职安全员均须无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4月19 日~2024年5月 11日10时止(北京时间)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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