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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B

项目名称: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最终以政府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为准,最终签订合同价格为政府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价*(1-中标下浮率))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30个日历天

服务范围: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评估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行业技术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含牵头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的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的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点1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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