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教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14万元
最高限价:140.14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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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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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教职工餐厅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次采购要求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充足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140.14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4年04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6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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