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备案。以沈大东(发)审[202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21010 |
沈阳市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施工三标段 |
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
245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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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05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01月2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6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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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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