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2024-008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A包、B包共计120万元
最高限价(A包、B包):车辆维修维护费(含材料费及人工费)×100%
采购需求:
A包:确定庄河市公安局警种部门和市内派出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一家;
B包:确定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农村派出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一家。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A包、B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当投标人在多个分包综合得分排名兼得第一时,按A包至B包顺序确定其中标包号。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首次合同服务期限满一年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②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且经营范围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及小型车维修)。
(2)B包: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②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且经营范围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含小型车维修)。
注:①截至2024年5月13日14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失信黑名单、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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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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