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QCG2024-092
项目名称:武清区水务运行调度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80 | 180 | 物业管理服务 |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运行调度中心物业服务项目1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仅限小型、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响应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开标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开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若为法人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与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一致)参加响应会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响应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响应人须书面承诺:响应人所配物业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已按国家规定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中标后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响应人自行编制)。7.该磋商项目严禁响应单位借照经营或再次外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到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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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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