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9.2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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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投标人不得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背景的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无效。3.3、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4、①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3.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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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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