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采购的无人保洁船采购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RHZp024-G-002
二、招标项目名称:无人保洁船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圆整(¥:2000000.00)
四、采购需求:采购无人驾驶清洁船1条,无人驾驶大型清洁船1条,无人驾驶割草船1条,共三艘无人保洁船只,用于河道保洁,其配套设施需含船只码头建设费用,以及后续2年维保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30天。
(2)免费质保期:一年;维保期:两年。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请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一)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近期单位连续为其缴纳三个月社保,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上网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04月26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