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830-ZXHA-C2024-00400011
项目名称:盱眙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室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291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291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盱眙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室安装及盱眙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室装饰,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营业执照、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示范格式六);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承诺书(示范格式三);8、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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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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