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和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
3.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型风送一体喷药车至少1辆;无人机5架。监测车至少1辆;
3.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直升机数量至少2架;
3.4须提供本项目要求药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执行标准);
3.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 ”查询);
3.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8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等;供应商要求近 3 年内未发生飞行 安全事故(如坠机、侧翻、人员伤亡、飞行事故征候等以上安全问题,以民航局或网上通报为准),在农林作业过程中无次生灾害产生,未被各地人民法院政府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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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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