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LZC2024-G1-00160-YNQT-0005
项目名称:漾濞县人民医院静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50
最高限价(万元):150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采购预算价150.00万元包含:生物安全柜3台、洁净工作台3套、PDA(移动数据终端)8套、药品全自动分包机1套、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机1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漾濞县人民医院静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3.针对进口产品:非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 (a.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制造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b.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9 12:00至2024-04-26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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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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