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2024年-2026年市政管网清掏、路灯、房屋应急维修维护工程
2、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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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磋商文件编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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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高新区2024年-2026年市政管网清掏、路灯、房屋应急维修维护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
JDGC-2024-GCFW11-1 |
吉林高新区2024年-2026年市政管网清掏、路灯、房屋应急维修维护工程施工 |
实际发生工程结算价格的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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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林高新区2024年-2026年市政管网清掏、路灯、房屋应急维修维护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
JDGC-2024-GCFW11-2 |
服务周期内委托的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
国家收费标准的50% |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需求:高新区范围内市政管网清掏、路灯、房屋应急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5月6日-2026年5月5日;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营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16:00止。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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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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