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青海特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安区80MW集中式光伏平价上网建设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特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东市平安区的平安镇白沈家村西山、平安镇红岭村、三合镇东村西山、沙沟乡沙沟村大坡阳山等地。规划装机80MW,其中交流侧装机容量80MW,直流侧装机容量95.81MW,包含配套储能12MW/24MWh,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含110KV送出线路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EPC工程项目(包括80MW光伏工程、12MW/24MWh光伏配套储能、新建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及变电站对侧间隔改造)初步设计;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包含土地清表、场地平整、进场道路新建、场外道路修缮等)、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项目临时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办理。承担26年的土地租赁费及手续费、项目建设期资金成本等费用。同时负责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环保三同时验收、环保试生产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验收、水土保持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调度命名、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并网验收、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物价局出具的项目电价文件、不动产权证、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补偿及完成项目必要的其他手续办理。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总结报告、档案移交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2.3建设工期:
自监理下达开工通知载明日期起7个月内全容量并网,1个月试运行。
2.4其他事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3.2.3.投标人须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的光伏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邀请发出时间:从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至2024年4月22(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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