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万元/年
最高限价:380000元/年
采购需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增强开发区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开发区企业及重点场所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复查)指导企业隐患整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行;以及临时性重点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配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进行日常工作资料收集归档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暂定为二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经相关单位考核达标可以续签第二年合同。如未达标将解约,不再续签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截图需加盖公章);
5、项目组成人员必须 2 名及以上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8日至 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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