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项目-纵五路南段已由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发改发〔2023〕507号)文件和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建审字〔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的委托,面向社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景发
(二)项目名称:景泰县南部新区地下综合管线建设项目-纵五路南段
(三)工程规模:共包括地下管线五类,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通信等管线,并同步配建道路、交通、照明建设等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给水管线:总长度0.881千米,管径dn160~dn250。
(2)雨水管线:总长度1.050千米,管径DN300~DN400。
(3)污水管线:总长度0.654千米,管径DN300~DN400。
(4)再生水管线:总长度0.871千米,管径dn160~dn225。
(5)通信管线:主管总长度752米,预埋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7XΦ32、HDPE-Φ110 附全套附件。
(6)道路工程:同步配建纵五路南段,道路设计全长615.266m。纵五路南段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红线宽度36m。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五)工程地点:景泰县南城区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工 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市政专业)1人、质量员(市政专业)1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
截止日期:2024年4月29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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